通知公告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选聘在读研究生到芒市市直部门担任见习局长(主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2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从有关高校选聘在读研究生到芒市市直部门担任见习局长(主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就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2014年赴芒市担任见习局长主任有关选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专业对口、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在读2012级、2013级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政治素质好,群众观念强,热爱基础工作;有较强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及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三.见习期限

见习时间从选聘通知下文之日算起,见习期3个月。预计出发时间为2014年10月上旬。

四.专业要求

   本次选聘涉及对外贸易(国际经济)、财政与金融、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经济理论与农业经济、医疗卫生、计算机信息管理、畜牧等专业。

五.见习人员的管理、待遇、职责及任务

选聘的研究生在见习期间,一切关系不变,由市委政府和学校共同管理,见习单位协助管理。见习人员待遇、职责及任务按《中共潞西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从省内高等院校中选聘在读研究生担任市直部门见习局长主任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3)精神执行。

六.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芒市市市直部门担任见习局长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请各学院汇总并填写《    学院申请芒市市直部门见习局长汇总表》(附件2)后于2014年9月23日下午4点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6015459@qq.com,纸质材料报研究生院党委(莲华校区3号楼306,呈贡校区公教楼435),过时不再受理。

七. 其它

因本次选聘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广泛动员,及时通知到涉及到的研究生,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院党委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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