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云人社发〔2014〕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更好地为学生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现将本年度新生参保和老生续保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生参保工作
(一)新生信息采集
请各学院根据《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础数据信息表数据指标项说明》的要求,填写《云南省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人员基础信息花名册》进行新生信息采集。于2014年10月24日前完成并以培养单位为单位将信息花名册的纸质版交至校医院(莲华校区)31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788481@qq.com。
(二)新生缴费
1. 缴费标准:请以培养单位为单位,按班级收取2014级新生医疗保险费,收费方式为趸交,具体标准为:三年制学生330.00元/人.三年。
2. 缴费时间:请各培养单位将收取的新生医疗保险费于2014年10月8日至10月24日,每日下午15:00前交至校医院财务,并以培养单位为单位,按班级随附人员名单。
3. 各培养单位交款方式:刷卡(校医院刷银联卡,刷卡无手续费),因财务科要到莲华、新迎报账,来前请先电话联系。
二、老生续保
需要续保的老生名单见《2014年9月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险费明细表》,由于数据未分本科、硕士以及学院,请各怕有的老师认真核对,请把休学、退学、降级等情况的学生注明(此类情况学生不需交费),除以上情况外的请按110元收取,附件3上标注了一部分,可供老师参考,如均未做标注的将不再续保,若出现学生脱保,后果自负,所以请各位老师认真仔细核对,核对后请在2014年10月18日前发到指定邮箱4788481@qq.com,费用交到校医院财务科。
三、相关要求
(一) 请各培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入我校大学生医保QQ群:172899624。
(二)为保障本次医保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培养单位指派一名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管)作为负责人于9月26日(周五)上午9:30到学生事务中心404参加由校医院组织的医保工作培训会。
(三)请各培养单位老师务必在校医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及缴费等工作。
(四)各培养单位负责办理参保的老师请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认真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数据错报、漏报等导致学生无法参保、续保,造成学生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后果自负。
(五)如有疑问与校医院方老师联系,咨询电话:65916709 65153220 15925106919。
研究生院、校医院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