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4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评选及管理办法》)和《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昆理工大校学字[2017]44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全日制评选及管理办法(修订)》),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一)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负责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申报、初评、公示、推荐工作。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工作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单位初评委负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工作由所在学院或培养单位负责。

二、评选对象

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15级、2016级、2017级纳入全省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制内全日制在籍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包括2014级学制内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申报。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单独命题考试录取考生、破格录取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考生不参与新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三、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校、院两级评审、两级公示。

四、评审依据及申报评定

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位奖学金评定详见《全日制评选及管理办法(修订)》)。全日制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研究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综合所得)予以评定。为鼓励一志愿考生报考,对一志愿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成绩乘以1.05系数后参与专业排名。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按照复试成绩乘以1.05系数后参与专业排名。全日制博士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招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考生的报名综合材料进行评定。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学位奖学金评定详见《评选及管理办法》及《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定表》(附件1)。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通过评审细则。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单位与二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单位共同拟定。2015年、2016年已备案且无修改的本次无需再报备,新制定或有修订的本次需要报备。

五、设奖等级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硕士、博士两个培养层次分别设新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两类。新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包括3个等次,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包括3个等次的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业奖学金。

    六、名额分配

依据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培养规模及质量,将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到各一级学科学位点。依据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及质量,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培养单位,并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类别进行划分,两类名额之间原则上不可调配。校级层面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评选。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七、评选程序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评选及管理办法》、《评选及管理办法(修订)》)及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比,提出推荐名单;

(二)推荐名单经初评委审议后,在培养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在“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填报数据,新增学业奖学金上报表时,“年度”选项统一为“2017”年,“评奖学期”选项统一为“下半年”,评选类别选为“全日制博士学业奖学金”或“全日制硕士学业奖学金”。(系统提交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模块用户使用手册》。)

(四)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全校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即为最终获奖名单。

(五)对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培养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培养单位初评委提出申诉,初评委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培养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八、有关要求

(一)116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各单位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研究生院党委,系统数据也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上报材料包括:1.本单位拟定并经通过公示的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是否需要报送参见第四条);2. 从系统中导出经公示无异议的《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汇总表》(纸质两份,需盖学院章)。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上报数据及相关材料,凡有突破名额的该单位上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得作为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加分项目。

(四)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未尽事宜详见《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47号)及《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昆理工大校学字[2017]44号)。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定表

附件2: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模块用户使用手册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我们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公教楼邮政编码:650500

电话:0871-65915828

版权所有©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