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戴永年院士、赵瑞芳教授夫妇的提议,在昆明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下,我校设立了“昆明理工大学创新奖励基金”,该基金旨在激励昆明理工大学师生培养创新思维,形成创新氛围,涌现创新成果,为培养出我校更多创新型人才发挥积极作用。现就2015年我校研究生开展昆明理工大学创新奖励基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要求
创新奖励基金主要是为了激励在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能够在科研上有更大的创新。申请参评的研究生应在科研上有突出创新,可以是技术创新,也可是理论创新,同时综合素质表现优秀。
二、 评审组织
博士研究生“创新奖励基金”的申报工作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
硕士研究生“创新奖励基金”的申报工作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
三、 奖励标准及奖励名额
“创新奖励基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硕士博士相同),名额设置为博士研究生1+1(正选一人,备选一人),硕士研究生1+1(正选一人,备选一人)。各一级学科博士点只能推选一位博士研究生作为参评人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只能推选一位硕士研究生作为参评人选。
四、评选程序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全体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创新奖励基金”政策,动员同学申报。
(二)学生自主申报,如实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奖励基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备齐支撑材料装订成册,按要求于2015年11月12日前上报学院。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推荐一名人员并于17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者成果,确定推选人员报“昆明理工大学创新奖励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附件:《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奖励基金”申请审批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