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昆理工大学位字〔2014〕 1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
2.一般应为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5周岁以上。1960年以前出生或1984年以前大学毕业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1960年以后出生或1984年以后大学毕业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非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至遴选当年1月1日不超过40岁),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应具有连续一年以上出国(境)留学、进修或工作经历。
3.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其研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符合申请博导所在学位点的基本内涵。正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持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理工医农学科:在研项目经费不低于20万元;经管人文社科类学科:在研项目经费不低于10万元。
非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理工医农类学科: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不低于25万元;经管人文社科类学科: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不低于15万元。
4.有培养研究生的经历,承担过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工作,原则上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5.有协助本人培养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6.近五年来科研成果显著,学术水平达到国内本学科先进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理工医农类学科:在本专业领域国外学术期刊和《昆明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的B类及其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含认定的其它成果)。
经管人文类学科:在本专业领域国外学术期刊和《昆明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的B类及其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篇(含认定的其它成果)。
(2)非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理工医农类学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学术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美国工程索引)等收录10篇及以上(含认定的其它成果),其中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经管人文社科类学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学术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等收录10篇及以上(含认定的其它成果),其中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其它成果认定遵照《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执行。
二、遴选程序
1、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向申请一级学科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送审材料。
2、各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学位分委员会需综合审核申请人研究方向和人才培养方向与所申请博导所在学位点的内涵吻合度、学术水平、培养博士生的条件及申请学科导师岗位设置的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3、校学位办负责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聘请5位有培养博士生经验的本学科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通讯评议通过者进行审核。就申请者是否具有指导博士生的资格作出决议。
5、新遴选通过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在校内公布征求意见,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者即为正式通过。
6、已遴选为博士生指导教师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遴选当年不得招生。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向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同时提供电子版)。
(2)证明材料(请将所有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在一起,封面上写 “证明材料”。)一式五份:
<1>目前进行的科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等;
<2>被SCI、EI等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
<3>排名第一、有效年度内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
<4>排名第一且已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5>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证书复印件;
<6>其它科研成果复印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人事关系在昆明理工大学的申请人提供经科技处审核盖章的简况表内列举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情况及授权专利等清单。(一式一份,请勿和以上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
注意事项:请尽量精简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填表前请认真阅读简况表第二页提交材料要求及相关页面尾行的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简况表中填写的科研项目及成果等均需提供证明,如未提供相关证明,在初审时不予统计。请勿提供未填写在简况表内列举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及授权的专利等证明材料。
2、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报送如下材料:
(1)由申报的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是否符合遴选的基本条件;填表是否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是否齐备。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人每人需缴纳专家评审费1500元,请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统一收齐评审费,和以上材料一起上交。
(4)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统一提交申请材料,学位办不接收申请人单独提交的材料。
3、报送时间
请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于2016年11月30日前收齐材料,交学位办(莲华校区:三号楼325,呈贡校区:公教楼540),逾期不予办理。
4、联系人:王璇 电话:65915798/65164351
邮箱:375249179@qq.com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办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