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研究生第十六届伍达观教育基金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2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关于评选第十届伍达观教育基金奖教奖学助学金的通知》(昆明理工大学校字〔201555号)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我校2013201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2级、2013级、201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56月毕业的研究生不参与评选硕士研究生第一年选拔为硕博连读生,两年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时间不满两年的,参加硕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硕士研究生第二年选拔为硕博连读生,一年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时间不满一年的,参加硕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

同一培养层次就读期间已经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伍达观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二、参评条件

1.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师敬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科研及各项集体活动。

2.所学课程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在本学科同一培养层次排名在前50%(含)。

3.能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培养环节的各项要求。

4.无欠费:按学校规定交清学费、住宿费(需附缴费单据复印件)。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博士研究生10名,每名5000元;硕士研究生20名,每名3000元;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名额分配

备注

0806

冶金工程

1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1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

0819

矿业工程

1

0802

机械工程

1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2

0801

力学

1

 

合计

10

2.博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名额,依据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培养规模及质量分配到各一级学科学位点,名额分配如下:

 

3.硕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名额,依据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及质量,按比例分配到各培养单位,并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类别进行划分,两类名额之间不可调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正选名额

备选名额

备注

1

国资院

2

0

正选名额中要求学术型1名,专业型1名

2

冶能院

1

0

不限学术型或专业型

3

材料院

1

0

4

机电院

1

0

5

信自院

2

0

正选名额中要求学术型1名,专业型1名

6

电力院

0

1

不限学术型或专业型

7

交通院

1

0

8

环工院

1

0

9

化工院

1

0

10

管经院

2

0

正选名额中要求学术型1名,专业型1名

11

建工院

1

0

不限学术型或专业型

12

建筑院

1

0

13

理学院

0

1

14

法学院

1

0

15

艺传院

1

0

16

农工院

0

1

17

生科院

1

0

18

社科院

1

0

19

医学院

1

0

20

食安院

0

1

21

质量院

0

1

22

知产院

0

1

总计

19

6

四、申报及评审推荐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做到研究生人人知晓,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推选工作,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二)各培养单位需在530日之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填报《昆明理工大学第十届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请评定表》(附件1),并查验其申请表中提及的证书、发表文章等的原件发表论文所属期刊类别以《昆明理工大学核心期刊目录》(附件2)为准审验无误后,留复印件被推荐的研究生本人要提交1000字以上详实的事迹材料

(三)博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报工作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院负责,对于与一级学科不在同一学院的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由二级学科所在学院完成《昆明理工大学第十届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请评定表》的审核,交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汇总,统一组织初评、公示、推荐。硕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报工作由所在培养单位负责。

(四)各学院在审核评优材料后,依据《昆明理工大学第十届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请评定表》得分情况,按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个类别,打分由高低的顺序排序,按推荐名额择优报各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预备人选推荐名单。各培养单位于6月4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昆明理工大学第十届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请评定表》(签字盖章,附相关材料复印件)、研究生本人事迹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果报告,上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yjsydw_kmust@163.com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65—611日,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预备人选材料进行审定,确定推荐人选。

(六)615—815日,研究生院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征求意见。

(七)823—831日,推荐名单报伍达观教育基金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和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审批。

(八)11-12月,召开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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