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当前,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与法制观念已成为当下高等教育的重要课题。尤其在研究生层面,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高校研究生在学业、生活、择业、婚恋等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出现一系列的心理冲突并引发出各种各样的矛盾问题,急需引起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在读研究生的校园生活,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研究生遵纪守法意识,研究生院党委将举行研究生2015年“心理健康与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一、主办单位:研究生院党委
二、承办单位: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
三、活动对象:昆明理工大学全体在读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教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同时欢迎研究生导师参与其中。
四、活动负责人: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分会主席、博士生会主席
五、活动时间:2015年4月—7月
六、活动地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莲华校区校园内。
七、活动安排及要求:
1.本次活动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作为主要负责人,并全程参加活动,研究生分会组织承办;各学院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要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按层次、分类别、多形式地开展。要求各学院活动覆盖全体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活动中师生间、学生间要有一定的互动,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策划方案,达到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和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安全防范意识的目的。
3.活动经费下达:经费按各培养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规模进行核算,具体经费核算表发至在任在岗辅导员群。
4.各分会请于4月20日之前将活动策划及经费预算(包括具体的花销项目及经费)报研究生团委进行审批,通过后即可开展活动,经费需在辅导员监督指导下使用、报销。
5.博士生会专门负责博士生活动的组织,活动方案上报后再核拨经费。
6.近期将邀请省内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分两个校区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讲座作为主题活动的一部分,要求辅导员组织并带领学生按时签到入场。讲座安排详见附件《2015年4月研究生心理健康讲座安排》
八、注意事项:
1.节俭办活动,严禁奢侈浪费。研究生辅导员是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活动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请务必把关用好活动经费,确保经费全部用于研究生学生活动。活动经费通过公务卡预支,待活动结束后在额定经费范围内报销,的票、餐票一律不予报销。
2.活动中注意安全,做好防护措施。
3.活动结束后,请各研分会及时向研究生团委上报参与活动师生签到表、活动简讯、活动相关照片(3-5张)等。简讯及照片(不要将照片插入到简讯word中)请打包发送到24564206qq.com。上报完后再进行报账。
4.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团委及研究生会会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活动策划,对当天的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研究生院党委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