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0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014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顺利转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研究生党员离校前的集中教育

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要在毕业研究生党员离校前,集中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以加强毕业研究生党员的党性教育和组织观念教育为重点,教育引导毕业研究生党员正确处理好就业与履行党员义务的关系,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毕业研究生党员有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留存的毕业研究生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的有关材料整理登记留底,签收移交到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归档。归档材料包括:(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4)政审材料;(5)入党志愿书;(6)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7)预备党员转正申请;(8)党课结业证;(9)其它需归档的材料。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要求

(一)组织关系转移登记

各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依据毕业研究生党员本人落实的个人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负责审核并填写《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

1、党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统计中,各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需仔细核实毕业研究生党员的政治面貌(2014年5月30日前支部已上报转正的毕业研究生党员按正式党员填报)、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党组织关系去向、接收组织关系目标党组织 (介绍信抬头)等信息。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党组织关系转接分党组织关系去向及接收单位上级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去向为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接收单位。毕业研究生党员在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后,只需向接收单位核实清楚单位名称及其上级党组织名称,填写地址一律无效。接收单位上级组织至少为区县级及以上党组织,且党支部不可作为上级组织(抬头)。考取本校博士的同学可将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为:去向: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目标党组织(抬头):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学院核实清楚后,在表格后备注“考取本校博士以及原所在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二)登记表上报

各研究生党支部与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核对汇总后(毕业研究生本人需签字确认,本人不在校需注明核对人)于2014年5月23日(周五)晚6点前经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审核签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学院分工联系的研究生党建协调委(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需盖章)。协调委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5月26日(周一)前报研究生院党委。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本次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统计工作仅限支部2014届毕业研究生党员(正式党员与预备党员),政治面貌为党员但组织关系未转入研究生院党委的毕业生不统计组织关系去向(具体需与本支部研究生党员本人及研究生院党委核对)。

2、各研究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毕业研究生党员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要及时与研究生院党委联系解决;如因毕业研究生党员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转接党组织关系,责任及后果一律由研究生党员本人承担。

3、毕业研究生党员的党费统一收到2014年6月,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做好本支部毕业研究生党员党费的收缴登记工作,并于2014年6月支部党费上交时一并上报研究生院党委。(党费收缴工作安排另见通知)。

    

 

中共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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