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推荐2011—2012学年云南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学生处教字〔2012〕10号)工作内容,现将研究生部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2011—2012学年获得“伍达观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等相关校级及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6、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如下(按在校研究生0.5%的比例核算):
序号
|
学 院
|
省三好学生推荐名额
|
1
|
管经学院(含MBA)
|
5
|
2
|
国资学院
|
3
|
3
|
信自学院
|
3
|
4
|
建工学院
|
3
|
5
|
冶能学院
|
2
|
6
|
材料学院
|
2
|
7
|
环工学院
|
2
|
8
|
机电学院
|
2
|
9
|
生科学院
|
1
|
10
|
艺术学院
|
1
|
11
|
法学院
|
1
|
12
|
化工学院
|
1
|
13
|
社科学院
|
1
|
14
|
交通学院
|
1
|
15
|
理学院
|
1
|
16
|
电力学院
|
1
|
17
|
农工学院
|
1
|
合计
|
31
|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习惯,模范遵守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和意志品质,在学期间无违纪行为。
2、担任党支部支委、团学干部、辅导员助理等职务一年以上,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骨干作用。
3、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中择优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7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比。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中无违纪学生。
3、班级学习风气好,有勤奋、严谨、创新的优良学风。
4、省级先进班集体从授旗评星活动中被评为九星的党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学校评比。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按照程序,公正公平,候选人名单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研究生,不得集中在毕业班。
2、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要全面、准确、真实,先进个人要求附翔实的事迹材料。所报的个人事迹材料内容虚浮,不认真翔实,达不到评选条件者,不予推荐。推荐表学院意见要写清楚推荐理由,不能只填写“同意推荐”。
3、先进个人认真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级三好学生推荐表》、《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先进班集体填写《昆明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云南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于5月2日12:00前报研究生部党委研工办,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云南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附件2:《昆明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云南省三好学生推荐表》
附件3:《昆明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云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4:《 昆明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附件5:《研究生部党委“授旗评星、分类定级”九星党支部名单》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部党委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