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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答辩流程
发布时间:2018-06-07 编辑:本站原创 阅读:

                 毕业答辩的同学看过来!

又是一年春暖花开,又到一季毕业答辩,经过了考研的煎熬、复试的焦虑、初读研的喜悦、写论文做课题的艰辛........同学,今天的你,终于要毕业答辩了!那么,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批都有哪些程序呢,随小编一同来看看。

一、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发表学术论文符合要求;论文通过检测,导师同意答辩。

2、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三个月写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审查评阅,给出学术评语。

3、硕士研究生在每年4月、10月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具体时间根据该学院当年的规定)。办理答辩申请时,提交相关学位材料。

4、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毕业和答辩的规定进行审查,汇总受理申请的学生名单。

5、学院分委员会应聘请2名专家评阅论文并抽取20%的学位论

文开展匿名评审(对于匿名评审抽取的比例,学院抽取的比例可以高于学校的要求)。其中:

(1)送审的2份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意见均认为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送审的2份硕士论文如有1份论文评价意见认为达不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由分委员会增聘2位评阅人进行评审,增加的2位评阅人中如仍有评阅人持否定意见,申请人须根据评阅人的意见认真修改,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成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或者7人组成,设主席1人,秘书1人。答辩研究生的导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按照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标准,结合论文工作及答辩情况,对论文质量和水平作出评价。

3、作出答辩决议。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分委员会。

4、未通过答辩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作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则按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程序

1、答辩委员会秘书在答辩结束两周内,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报送分委员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决议,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后,将申请人名单及申请学位相关材料报校学位办公室。

2、校学位办对申请人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名单报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审批通过后,无异议,即授予硕士学位,发放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