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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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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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关于
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的规定(试行)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各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培养实际,针对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作如下规定:
一、我校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8年,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为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研究生学习年限从入学时开始计算,经批准休学、保留学籍等期间,时间计入规定的学习年限。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提前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原则上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三、不能在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的研究生,按延期毕业管理。
四、本规定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全日制硕博连读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4级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按学校原有相关规定执行。
五、今后凡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另行规定。
六、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昆明理工大学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