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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校医院《关于组织2013年新生参保信息收集及保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9 编辑:本站原创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校医院《关于组织2013年新生参保信息收集及保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2013级研究生新生医保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请学院按照通知要求与校医院直接对接,并于2013年10月18日前将费用与相关表格纸质、电子版上报校医院。

另:截至2013年8月31日已停保,但仍未毕业的研究生续保工作与新生医保参保工作同步进行,收费标准与2013级新生标准相同。

研究生院

2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