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管理规定》,《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规范性,保证研究生上课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我部将严格进行教学秩序的检查工作,并要求:
1、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必须严格按照各个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进行安排,接到教学安排的任课老师,必须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2、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编写教学大纲,认真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进度表》,按照“教学进度表”中的计划进行教学。“教学进度表”中的“自主学习”应明确学习内容、考核方式;“实验”应有实验项目、实验指导书、考核方式;“外出调研”应有调研地点、内容、考核方式。
3、按《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规定》,任课老师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停课,若未按时到课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4、课程教学秩序的检查要求研究生部领导、研究生部培养办老师、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以及研教办主任参与。每学期开学第一至三周要求每节课都进行检查,待教学秩序正常后可进行抽查,每周抽查次数不得低于一次。
5、检查过程中须如实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年6月和12月将此表交研究生部培养办。
6、在教学秩序正常后研究生部会进行抽查,发现教师没有按时到课,学院检查弄虚作假,包庇教学事故的,将严肃处理。
7、此项工作自通知发出之日实行。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