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提前选拔(含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和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及专业学位博士招考。招生选拔方式有“申请—审核制”“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
1.“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方式。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综合考生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而择优选拔录取的招生选拔方式。
3.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学术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4.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硕博连读选拔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5.直接攻博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直博生选拔参照“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6.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收学术博士,主要针对部分优秀导师,按“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7.专业学位博士招考,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第四条 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三个主要环节。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术博士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部门,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培养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学位博士计划和专业学位博士计划两种类型。
2.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资格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领域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领域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
3.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在学院计划内统筹完成。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的导师优先完成西联的招生计划。
4.2025年全校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5.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3.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招生导师、专业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学制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其中“2+4”培养模式按照硕士2年、博士4年收取学费,“3+3”培养模式按照硕士3年、博士3年收取学费)。直博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
第十条 学费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博士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15000元/生·学年。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一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仅限国内硕士培养单位,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由报考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包括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术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6.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学制内全脱产学习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学制内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7.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导师签字后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在读优秀硕士生(定向培养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函,且录取类别不变)。
2.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已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和处分记录。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综合素质好,已表现出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具有完成创造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
5.选报硕博连读专业须与在读硕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门类选报。个别考生如有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在符合博士学科培养内涵的前提下,经博士一级学科和报名的博士导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6.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7.其他要求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取得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4.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四)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收学术博士报考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2.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5.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6.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7.以硕博连读考生身份报考的学生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应届硕士毕业生(仅限国内硕士培养单位,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工程技术、工程管理人员;
(2)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代表作2篇以上(由报考领域所在学科认定);
(3)重大项目、重大成果的负责人或参与者,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突出贡献人员(由报考领域所在学科审定)。
4.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具体情况由报考领域所在学科审定)。
5.单位推荐书和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及相当级别)推荐书。
6.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7.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全部按定向培养录取,并签订特类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报名时需通过研招网填报申请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通过审核,最终生成《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改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及初审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或材料初审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考生先通过《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上传报考材料扫描或拍照PDF版,面试阶段再提供报考材料原件到报考学院核查和存档。
各类招生报名预计时间如下,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以当年的报名公告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直博生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份左右,提前选拔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底到11月初,学术博士普通招考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2月下旬左右,专业学位博士招考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下旬左右。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和提交以下报考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上传和装订):
(1)《昆明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硕博连读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专业学位博士招考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
(2)《考生所在单位意见》(需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及《昆明理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纸质版考生自行打印);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报考费用缴费凭证;
(15)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学士博士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学制内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学制内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还需提交单位推荐书。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第七章 考 核
第十二条 “申请—考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一级学科材料审核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及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得分。对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三、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由全校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考生英语水平考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成绩合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成绩按合格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计。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5.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者(新标准26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者(须提供学位认证书);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连续一年以上工作或访学经历者(须提供单位(厅级)或政府主管部门证明)。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各学科确定为准。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考试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第十三条 “申请—审核制”
一、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考核
1.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英语水平、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学位博士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并按百分制评定加试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第十四条 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五条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20%、20%、6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成绩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六条 “申请—审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成绩(英语、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累加后除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综合成绩。
2.录取以报考学院一级学科(类别)和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导师。单项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第十八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其 它
第二十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医学部、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等以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公布为准,可登录https://sq.kust.edu.cn/进行查看。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检处: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处;邮政编码:650500。
4.各学院联系方式以《昆明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ust.edu.cn
第二十二条 有关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奖助政策、新生管理、住宿校区及标准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