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国土资源工程学院2012级研究生徐燕竹同学收到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书》和见义勇为奖励金。确认证明书中写到:徐燕竹同志于二零一三年某日在某地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经审查核实,根据《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条和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2月某日,徐燕竹同学与弟弟在该市某街道路边发现一可疑人员正在实施盗窃,当即质问喝止,引起犯罪嫌疑人及其同伙注意。嫌疑人发现身份暴露之后立即逃跑,徐与弟弟当即追赶,在大约两公里外的地方兄弟俩合力将嫌疑人当面截住,并及时夺取了嫌疑人的危险凶器(一把尖刀)和作案工具,将其制服,围观群众及时报警,警察赶到将嫌疑人抓获。在公安部门,警员调查得知该嫌疑人是有过多次抢劫伤人犯罪前科的犯罪分子。当时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凶器,还有作案同伙,情形十分危险,但徐燕竹同学不畏险情,智抓疑犯,保护了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
徐燕竹同学是中共党员,在昆明理工大学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自大学以来,他学习刻苦、责任感强、乐于奉献、积极向上,长期担任学生干部,曾任本科班班长、学生会部委,现任该院12级研究生班长,他积极主动为师生服务,踊跃参加社会实践和献爱心活动,多次获得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院建党90周年知识竞赛二等奖奖励和荣誉称号。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认可。
徐燕竹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践行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展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其见义勇为的精神和浩然正气也值得全体师生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