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学位点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3月30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了学位点自评估工作启动会议。校党委书记周荣,校长张英杰,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束洪春出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院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会上,张英杰校长作动员讲话。她强调,做好学位授权点自评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学校学位授权自评估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保障,确保任务落实;要着眼于明确发展思路、诊断存在问题,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要避免走过场,坚持质量标准,突出内涵特色,切实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
束洪春助理从国家要求、评估范围、组织机构、评估方式、评估内容、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学校2014-2018年将要进行的学位点自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保证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国家于2014年—2019年内,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文件精神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以培养单位自我评估为主,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14年—2018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随机抽评阶段。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国家将在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的基础上,组织随机抽评,抽评比例不低于20%。学位点合格评估旨在保证学位授权点基本水平和研究生教育基本质量;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常态化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存量调整,主动服务需求;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建立强制退出机制。
(研究生院 供稿)